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安定区人社局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迅速响应,积极作为,及时准确兑现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不断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
一是明确发放范围。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卫发〔2020〕97号)精神,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发放人员为:市二院、市中医院、区二院、区疾控中心、区妇保站、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确定为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工作人员。
二是明确发放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甘财社〔2020〕3号)精神,因我区未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一类补助标准中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执行。
三是明确发放程序。区卫生健康局核定发放范围和类别后,做好疫情防控人员考勤记录,补助资金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先行垫付,待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据实结算后拨付资金。截止目前,共审核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757人271.97万元。